软件大小:38.8M
软件语言:简体
软件授权:免费软件
软件类别:效率办公
软件等级:
更新时间:2021-03-04
官方网站:https://www.solves.com.cn/
应用平台:iOS, Android
- 软件介绍
- 软件截图
- 下载地址
个人所得税app这是国家税务总局基于党和国家最新税法的政策,为全国税务改革专项推出的个人所得税手机客户端。个人所得税app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出品,个人所得税app将于2019年元旦时候正式在全国上线。
个人所得税app目前已经在广东省鹤山市税务局展开试点,广东省鹤山市税务局是“个人所得税”APP在广东省县级市唯一上线推广试点单位,也是全国推广试点单位之一。该平台已于10月25日上线。
基本简介
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,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要求,国家税务总局开发了“个人所得税”APP。“个人所得税”APP可实现实名注册、用户登录、个人信息采集、安全中心等功能。2019年1月1日后,全面上线6大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、年度综合申报、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、税收优惠备案、完税证明开具等功能。
安装“个人所得税”APP并进行实名认证,有助于纳税人全面了解新出台的个税政策,方便纳税人在线办理相关涉税业务,还可以防止身份信息被冒用申报,及时享受国家减税红利。
功能介绍
1、提供多种实名认证注册方式,保护隐私信息,确保办税安全; 2、提供个人信息采集功能,便于建立办税联系渠道; 3、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功能,包括采集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,赡养老人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;可选择年度申报时扣除,也可指定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申报时扣除。
4、提供优惠备案功能,依法享受优惠;
5、提供完税信息查询,电子完税证明打印和下载功能;
6、提供综合所得年度申报功能;
7、提供电子缴税功能,对依法需要缴纳税款或综合所得年度申报补税的,可选择多种缴税方式快速完成缴税支付;
8、提供电子退税申请功能,对依法需要退税或综合所得年度申报退税的,可快速进行退税申请;
9、为纳税人取得分类所得、无扣缴义务人等情形提供自行申报功能; 10、为个体工商户业主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、合伙企业合伙人,提供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(季)度预缴申报、年度申报、多处汇总年度申报功能; 11、提供办税提醒功能,可以提醒纳税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; 12、提供办税信息查询功能,可以查询本人的信息采集、申报、缴税、退税等业务办理情况。 13、当本人身份信息疑似被冒用时,纳税人可以发起争议核实,申请税务机关核实处理。
操作步骤
(1)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系统;
(2)点击【注册】,选择【人脸识别认证注册】方式,如实填写身份相关信息,包括:姓名、证件类型、证件号码,点击“开始人脸识别”按钮后进行拍摄,与后台公安接口比对会跳转到登录设置界面;
(3)设置登录名、密码、手机号(需短信校验)完成注册;
(4)设置完成后即可通过手机号/证件号码/登录名登录,并进行相关业务操作。
注意事项
(1)登录名应为2-16位字符,可由大小写字母、数字、中文、下划线构成,不支持纯数字,字母需区分大小写。
(2)密码应为8-15位字符,至少包含字母、数字、符号中的两种,不允许有空格,字母需区分大小写。
(3)办理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至下午6点。
如何登录
1、注册完成后填写注册时的账号密码登录后来到了APP主界面,上面会推送一些税务方面的最新政策。(如图所示)
2、点击“完善个人信息”按钮填写下面这些内容: 基本信息:姓名、证件号、纳税人识别号(与证件号一致或税局赋予)、出生日期、性别、国籍、户籍所在地、经常居住地、学历、民族、职业、电子邮箱、境外任职受雇国家。 可享受税收优惠情形:残疾、烈属、孤老 纳税人类型(系统自动或手动添加):有任职受雇单位、非任职受雇单位、投资者、股东 银行卡:自行绑定 工作或常驻地:自行设置 注意:专项附加信息我们关注的专项附加扣除由于还在征集意见中,内容还没有上线。
3、如果先点击2019年新政策,会推送一些新的政策(如图所示)
更新日志
v1.5.6版本描述:提升了稳定性。
v1.5.51、12月1日开放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入口,将可继续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批量迁移至2021年;2、可对异议申诉结果申请复核,并在处理结果中可查看反馈结果和复核结果。v1.5.41、为保护用户权益,更新隐私保护政策条款; 2、增加了版本更新日志; 3、优化了用户体验。v1.5.31、优化了用户体验。v1.5.11、常用业务支持在首页或个人中心进行自定义设置。v1.5.01、为避免纳税人身份被再次冒用,当申诉属实的单位再次对本人进行扣缴申报时,需纳税人进行确认。 2、为避免无效申诉,在进行异议申诉时,将列举并提示无需申诉的场景。v1.4.91、优化了用户体验。v1.4.81、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相关功能调整:8月1日0点起,不再提供“我要预填”申请功能;8月2日0点起,不再提供预填服务; 2、优化了异议申诉的撤销时效,可以在申诉结果未反馈前撤销申诉; 3、为加强密码安全,设置密码时必须含特殊字符。v1.4.71、支持年度汇算(含境外所得)通过线下方式申报后进行缴款和退税; 2、优化了异议申诉相关操作指引; 3、对已完成年度汇算申报的相关年度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编辑、作废、新增后,增加需同步进行年度汇算更正申报的提醒。v1.4.61、7月1日后,年度汇算申报将不再提供“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”功能。符合条件的纳税人,可在申报界面通过“我要预填”进行预约申请; 2、年度汇算申报完成后,如存在申诉反馈为不实申诉的记录,则申报记录会从“已完成”变成“未完成”,需要及时进行更正申报; 3、已经申请过年度汇算延期申报的纳税人,已缴纳预缴税款的,可在申报年度汇算时进行税款抵扣。v1.4.51、在接收到需补充证明材料的站内信后,可上传证明材料以及相关情况说明,供税务人员了解相关退税情况。 2、查询“收入纳税明细”时,可以查看收入和计税详情及相关政策说明。 3、在个人中心添加/修改家庭成员信息,或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中添加/修改家庭成员信息,增加对未通过校验的信息进行提示。v1.4.41、相关专项附加扣除(大病医疗、赡养老人、继续教育)填报功能中,增加了填报提示信息。v1.4.31、符合相关要求的纳税人在2020年6月30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简易申报方式进行2019年度的年度汇算申报。v1.4.21、年度汇算申报时,新增收入明细,在收入大于0、已缴税额大于0、三险一金大于0时,需填写对应的缴费凭证号、凭证号、备注等;新增减免税额、捐赠附表时需填写备注;新增商业健康险、税延养老险时,需填写保险公司。 2、“意见反馈”功能下线,可通过“我要咨询”功能进行问题咨询或需求建议反馈。v1.3.81、添加银行卡逻辑优化; 2、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增加明细数据; 3、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数据校验规则优化。v1.3.71、不再支持添加存折的操作。v1.3.61、完善了帮助中心的内容。 2、完善了选择银行卡的部分逻辑。v1.3.51、优化了办税提醒。v1.3.41、优化了部分功能体验。v1.3.31、增加了留言咨询的温馨提示; 2、修复了汇算清缴功能的相关问题。v1.3.21、委托代理关系管理增加汇缴地的选择; 2、可以新增存折进行退税; 3、主管税务机关在开放地区的机构可以开通受托办理年度汇算的权限。v1.3.01、进入办理环节的申诉记录,可以查看当前处理税务机关、当前处理人员和税务人员联系电话。v1.2.91、优化体验,解决了一些已知问题。- 本类推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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