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购“七天无理由退货”正式实施:哪些产品不适用?
作者: 来源: 2021-12-21 09:00:03
网购“七天无理由退货”正式实施:哪些产品不适用?昨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,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》正式实施。
新规新增3类不适用退货商品,从原先的4类扩至7类。根据办法,4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,包括:
1.消费者定制的商品;
2.新鲜和易腐货物;
3.消费者在线下载或解包的音像制品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产品;
4.投递报纸和期刊。
此外,还包括3类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:
1.开箱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生命健康的货物,或开箱后易导致货物质量变化的货物;
2、一旦激活或试用,商品的价值大大降低;
3.接近保质期的商品和销售时已标明的次品。
七日无理由退货从哪一天算呢?
从消费者签收商品的第二天起。
网络商品销售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办法将依规对销售者予以处罚:
1.购买时未经消费者确认,以商品无任何理由七日不适用为由拒绝退货,或者以消费者已打开包装并检查商品状况良好为由拒绝退货的;
2.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请求之日起超过15日未办理退货手续,或者未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退货地址、退货联系人等有效联系方式,导致消费者无法办理退货手续的;
3.自收到退货商品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向消费者退还已付商品价款的。